1、定义:规章是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公布 的、相关人员必须遵守 的条文。是一种带有强制性、约束性 的文件。一般用来规定职责范围、工作程序、规定应该做 的和不应该做 的有关事项。
2、特点:
①具有法规性、规范性和约束力
规章 的制定,有其法律依据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 的单位才可制定各种制度,它 的生效日期、修改权、解答权属于制定该规章制度 的法人单位。规章可在一定范围内起规范人们行为 的作用,具有行政约束力,如有违反,就要受到制裁。
②具有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
制定规章必须符合法律、法规,要经过广泛 的调查研究,要实事求是,要切实可行。一旦确定,就应有相对稳定性,不可朝令夕改。
③文字表达具有明确性、准确性和具体性
规章制度 的条文拟定必须明确。不能含糊其词,解释不能存在歧义,用词要准确无误,实实在在。每一条款都应是具体 的,不允许空调和浮泛。
按性质和范围划分,规章包括章程、规定、办法、公约、守则、规则等。
一般由总则、分则和附则三部分构成
总则可以用条款形式,也可写成前言或序言,主要说明制定这个制度 的目 的、要求、意义和适用范围等,有 的还要说明制定或修订 的背景、原因和制定经过。
分则根据规章制度 的不同内容、说明有关 的要求、职责、权限、标准、手续、奖罚等。说明本规章制度 的不同内容、有关 的要求。
附则说明本规章制度 的实施办法、制定权、修订权、解释权以及适用对象和有效期限等。
规章一律分条列项表述,每条之中可以有若干款,款下还可以分项排列。 |